时间:2014/11/07 18:44:00【字体: 】
1、合同名称:《长春市两横三纵快速路智能交通系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合同书》 2、合同签署时间:2014年2月20日,各方履行完盖章手续的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 3、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4、合同总金额:40,509.71 万元(暂定值) 5、合同履行期限:2014 年2 月20 日(以开工令为准),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工期为336 天。